甘肃省政府发文将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
发布日期: 2022-09-05 09:57:45 来源: 甘肃经济日报

近日,《甘肃省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同意印发。《方案》提出,我省将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延期贷款不影响征信记录,免收罚息。

为进一步加强和深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恢复和高质量发展,稳定经济大盘,《方案》提出,全省要建立多层次金融供给体系,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力争今年实现银行业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较2021年有所下降,实现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下(含)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两增”目标;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对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和地区的中小微企业,鼓励阶段性实行更优惠的利率和服务收费,减免罚息,减轻困难企业负担;增强中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对于确因疫情限制,暂时无法取得办贷资料但不影响各环节风险判断的中小微企业客户,鼓励银行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提高办理时效。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进一步扩大降费让利覆盖面,单户1000万元(含)以下的融资担保费率不高于1%,单户1000万元以上的融资担保费率不高于1.5%。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服务业等中小微企业减半收取再担保费,对50万元以下个体工商户免收再担保费。

同时,用好财政贴息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最高额度为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去150个基点以下部分由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对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生产经营性贷款,按照不高于贷款本金2.88%给予贴息。对中小微企业通过专利权质押方式获得的银行贷款,企业按期还本付息后,按已支付贷款年利息的50%给予贴息补助,对一个企业年度内贴息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落实对困难群体实施延期还本付息相关政策,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今年年底。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避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延期贷款不影响征信记录,免收罚息。免收中小微企业外汇衍生品交易相关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手续费。

(记者 吕霞)

关键词: 甘肃省政府 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 外汇市场交易手续费 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

推荐内容